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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列表

公告 教務組長 - 教導處 | 2023-09-14 | 點閱數: 126
一、依據本市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。 二、檢附本(112)學年度第 1 學期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計畫(含各場次學習護照研習代碼),詳如附件。 三、請輔導團各領域工作小組與承辦學校依計畫配合事項辦理。 四、全體輔導團員共同不排課時段為星期四下午。 五、因先前教務主任會議及校長會議資料中所載部分領域議題之地點、時間有所進行微調及落實行政減量,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協助公告本計畫,並請規劃貴校各領域教師,完成報名程序。
輔導主任 - 輔導室 | 2023-09-12 | 點閱數: 184
說明: 一、依據本校 112-1 學年度優質化實施方案之 112-B1-2「國中教師&家長職別體驗營隊」辦理。 二、本活動主要協助國中教師&家長職別體驗,認識本校特色,並提供本校相關課程諮詢。將於課程中體驗本校相關職業課程專業內容並進行實作,有益於學生未來選擇升學之方向。 三、體驗內容:魔法手作烘焙&創意果雕盤飾。 四、辦理時間: 112 年 10 月 28 日(星期六)9:00~16:00 。 五、本活動參加人數預定 70 人,即日起依報名順序做為錄取依據,敬請於 112 年 10 月 5 日(星期四)下午 5:00 前, mail 報名表至 fangtzu@mail.tncvs.tn.edu.tw... 觀看完整文章
人事主任 - 人事室 | 2023-09-11 | 點閱數: 225
主旨: 有關本市所屬學校教職員工因應登革熱疫情之請假及課務相關規定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下稱疾管署) 112 年 2 月登革熱/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(下稱工作指引)及疾管署南區管制中心 112 年 8 月 31 日臺南市本土登革熱防治日誌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9 月 11 日南市教人(一)字第 1121155946 號函辦理。 二、 查前開工作指引,登革熱在病人發病前 1 天至發病後 5 天的這段期間,稱為「可感染期」,民眾生病期間應在家休息,且儘量避免外出。另疾管署為加強校園群聚防治,建議若診斷為登革熱,發病後 5 天均請... 觀看完整文章
轉知 教務組長 - 教導處 | 2023-09-07 | 點閱數: 126
說明: 一、依據 105 年 3 月 8 日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 4 次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依據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第 6 點第 4 款規定:「免試入學作業,當登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,招生學校應保障提供學生提出申請之國中,每校 1 名額。」,復依前開會議決議,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,始取得保障名額資格。 三、基此,針對 113 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學生:如為轉學生,最遲應於 111 年 7 月 31 日前(含 7 月 31 日當天)完成轉學程序,並於新轉入之國中學校就讀至畢業,始符合「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」之定義,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。
輔導主任 - 輔導室 | 2023-09-05 | 點閱數: 142
一、家庭教育中心長期以來為協助民眾解決有關婚姻、親子、 家人關係等家庭困擾,提供家庭教育諮詢專線「4128185」 (幫一幫我)及面談服務;為讓服務更多元,特別再開闢三 線關懷專線,主動關懷需家庭教育資源服務的家庭。 二、旨揭致電關懷服務對象分為一般家庭及新住民家庭,新住 民家庭致電關懷服務以具有通譯資格人員進行致電關懷, 目前以越南語及印尼語通譯服務為主。 三、請轉知所屬家長多加利用,並請協助提供需服務家庭聯絡 資訊之「家長需求表」、「需求家庭送件彙整表」及「需 求評估轉介單」(如附件 1 至 3),於旨揭期限依服務家庭對 象逕送本中心溪北及溪南服務處,俾利進行致電關懷服 務。
輔導主任 - 輔導室 | 2023-09-05 | 點閱數: 185
主旨:本校舉辦 112-1 學年度優質化「國中學生職涯體驗營 隊」,敬邀貴校學生報名參加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校 112-1 學年度優質化實施方案之 112-B1-2「國中學 生職涯體驗營隊」辦理。 二、本活動主要協助國中學生職業試探,落實適性學習發展, 使國中學生、家長與老師認識本校各科系特色,加強國中 教師和學生家長的技職宣導。課程內容包含:外語群-小小 英閱繪、商管群-賣場最前線、設計群-雷雕藝術大師、餐 旅群-手作烘焙王。 三、辦理時間: 112 年 10 月 14 日(星期六)8:10~16:00 及 112 年 10 月 15 日(星期日)9:10~16:00 。課程時間為二天,全程參加 者,授予研習證書,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訓導組長 - 教導處 | 2023-08-30 | 點閱數: 145
廢二次鋰電池於廢棄時可能仍殘存電力,沒有妥善貯存即有燃燒之虞 依鋰電池特性需注意 3 要 3 避原則: 「要絕緣」、「要分類」、「要放電」、「避高温」、「避擠壓」、「避水氣」 (一)家戶民眾於排出前貼上絕緣膠帶,應避高温且需單獨貯存,應不可混於垃圾內並儘速排出不暫存。 (二)販賣業者、維修商及社區資收站需增加宣導回收筒設置及勿置於易燃性物質旁。 (三)清潔隊及回收商大量貯存時,應先以 1/1000 鹽水放電 7 天以上,並應與其他種類電池分開貯存,勿置於易燃性物質旁及勿置於遴近回收場門口,並應避免擠壓、碰撞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