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 115 年度健康促進學校「正向心理健康促進」議題實施計畫
-子計畫三-正向心理健康創意圖畫設計比賽
一、
依據:+
(
一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。
(
二)臺南市 115 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。
二、
目標:
(
一)提升師生正向心理健康,厚植正向心理情緒,比賽中獲得歡喜心。
(
二)結合學校藝文教育與語文教育推廣,以畫作或文字流淌情緒。
(
三)鼓勵師生透過興趣或專長,找到快樂正向的人生與情緒。
三、
辦理單位:
(
一)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
(
二)承辦單位:臺南市東區崇明國小
(
三)協辦單位:臺南市安南區安順國小
四、
辦理類別與方式:
(
一)學生組創意圖畫設計比賽
1.
參加對象: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學生、國中學生。
2.
報名方式:請各承辦單位,於 115 年 4 月 15 日(星期三)下午 5 時前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第 23161 號調查表,填報「115 年正向心理健康創意圖畫設計比賽」參賽作品清冊(附件一)。
3.
收件日期及聯絡方式:
(1)
參賽者請將報名表(附件二)貼於作品背後。
(2)
參賽者請填寫切結書(附件三),併同作品繳交。
(3)
報名資訊: 115 年 4 月 15 日(三)前,寄達協辦學校安南區安順國小輔導室收(地址: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三段 193 號),投件後請電話確認。聯絡電話: 3559451#851 。(各校每一組別至多 6 件)
4.
作品:
(1)
規格:形式以單面彩繪、剪貼、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。直式、橫式不拘,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。
(2)
內容:以五正四樂(五正:正向情緒、正向參與、正向關係、正向意義、正向成就;四樂:樂動、樂活、樂食、樂眠) 擇 1 項或綜合多項為內涵,以表達內心感受為主,內含心情小語為佳。
(3)
評選:主題內涵切合度 40%、創意表現與心情小語(英語、臺語、客語、原住民語口號亦可)40%、版面設計編排 20%。
(4)
本案參賽作品不歸還,由本局自由處理。
5.
評審方式:由本局聘請專家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,針對各參賽作品進行評審。
6.
獎勵:
(1)
組別:依就讀年級報名,分為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。
(2)
每組:特優 3 件、優等 5 件、甲等若干件、佳作若干件。(甲等與佳作獎項得由委員會酌予依參賽報名員額調整得獎比例)。
(3)
獲獎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(特優 200 元及獎狀、優等 100 元及獎狀、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),指導老師依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」辦理敍獎,特優同第一名;優等同第二名。
五、
本項計畫完成後依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」本權責辦理有功人員敘獎。
六、
經費:由本局年度預算專款補助。
七、
預期效應:
1.
優秀作品彙集成冊,建立本市正向心理健康宣導教材及教學素材。
2.
優秀作品製作文宣品,分送本市國中小,讓正向感動擴散至師生。
3.
優秀作品辦理數位或實體巡迴展覽,達到跨域教學及宣導成效。
八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